近日,河南周口市淮阳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两名男子因捕捉44只壁虎被警方刑拘。
8月14日凌晨许,临蔡派出所民警许高帅在开展夜间巡逻防控时,在其辖区岳桥村现场发现两名男子戴头灯用自制粘杆捉壁虎,遂将两名男子带入派出所。经询问,吕来某、司某利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他们非法捕获的44只壁虎已得到放生。
壁虎具有较高中医药用价值,近年来随着其经济价值不断攀升,从而导致非法猎捕行为时有发生。但需要明确的是,壁虎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随意猎捕和出售。我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原国家林业局2000年颁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包含了约1700多种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壁虎便在其中。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非法捕猎被列入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哪怕仅一只也构成违法;若数量达到20只,则可启动刑事程序;超过50只的案件被视为重大;而一旦捕猎数量超过100只或存在其他严重情况,则被定性为特别重大案件。
保护野生动物是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此次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法律红线不容触碰,每个人都应当增强法律意识,自觉保护野生动物,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态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