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引起了金融市场的广泛关注。为避免公司退市,*ST 金洲时任董事长朱某竟雇人操纵股价,最终被证监会重罚 1.92 亿元。
2020 年 5 月,ST 金洲股价连续多日低于面值,公司面临退市风险。为缓解这一危机,朱某安排公告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同时筹集资金提供给私募,通过 21 个账户交易ST 金洲,以影响股票价格。
经查,2020 年 4 月,优胜教育实际控制人陈某向*ST 金洲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寻求融资,丰汇租赁相关人员对优胜教育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尽调,并将该公司介绍给朱某。朱某在明知优胜教育资金困难、近 3 年净资产为负、*ST 金洲无股权收购支付能力等情况下,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晚安排上市公司公告拟收购优胜腾飞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指示优胜腾飞的股东修改报表数据,将 2019 年净资产调整为正数。公告后,朱某未安排中介机构进行尽调,而是联系为公司提供公关顾问服务的公司对该事件进行媒体推送以及股吧舆情引导,诱导投资者买入。上述公告发布后,*ST 金洲股价连续 8 日涨停,于 6 月 4 日涨至面值。2020 年 10 月 26 日晚,*ST 金洲发布公告终止上述重大资产重组。
2020 年 5 月,朱某以北京绿柏伟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华鸿成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以及签署个人无限责任保证书等方式,向丰汇租赁借款 1 亿元。2020 年 7 月,朱某以其所控制的青岛房产作为抵押,再次借款 3000 万元。上述资金均转入私募袋鼠基金实际控制人赵某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赵某再通过配资将筹集的资金和证券账户交给袋鼠基金总经理王某交易团队使用。赵某、王某控制使用多个账户影响ST 金洲股价。2020 年 5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赵某、王某控制使用 21 个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等方式,影响ST 金洲交易价格。期间,账户组累计买入*ST 金洲 10.81 亿股,卖出 7.54 亿股。经计算,账户组获利为 4809 万元。
证监会认为,朱某、赵某、王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三项、五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尽管有当事人申辩提出,本案属于二级市场的投资行为,带有市值管理性质,且案涉证券账户仅 21 个,涉及资金也仅在 1 亿元左右,相比近期处罚的其他操纵市场案来看情节并不严重。但证监会称,本案对当事人的量罚和责任比例分担并无不当。其一,当事人提出的为避免退市而进行市值维护的申辩,并非合法、正当的免责事由,亦不构成从轻、减轻情节。其二,朱某在共同操纵行为中起主要作用,应承担主要责任。